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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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藏政办发[2012]142号(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精神,我区将于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为加强对我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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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 2012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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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刊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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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54-105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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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指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