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 摘要: <正>京政发[2013]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精神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为做好全市范围内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 年期: 201401
    • 中文刊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 CN: 11-4172/D
    • ISSN: 1009-2862
    • CI指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