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平坝革命烈士纪念塔(含纪念碑)实施迁移异地保护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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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黔府函〔2022〕62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平坝革命烈士纪念塔(含纪念碑)异地迁移保护的请示》(安府呈〔2022〕 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平坝革命烈士纪念塔(含纪念碑)实施迁移异地保护。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规定,细化完善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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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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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 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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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刊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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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52-114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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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指数: 0